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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7-27 11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nitta88 于 2007-7-26 16:16 发表
我是burr,我要申述,我要投诉,我想说:wzy728版主,你做出的处理,我抗议,他不公正。

你只封我的id实在是一件很不公平,让人气愤的事情。
首先:
我没有挑起事端,论坛本来就是讨论的,我也是来讨论问题 ...


禁言不是封ID,这个首先是要说明的,禁言三天不过是类似于关禁闭三天,反省一下.
其次,对于DBW的看法,我倒是认同你的观点.说话很冲,跟我都不止闹过一次,记得比较深刻的是,去年快大年三十的凌晨,他还因为某些事情在论坛发帖子把我们两个版主大骂一通...被罚过几次后,现在他发言什么的都有所注意了,至少不再明目张胆的骂人了,所以我认为他还是有改变的,所以也并没有封ID什么的阻止他来参加讨论.当然,如果他变本加厉的话,我们也不会手软.
对于你BURR兄来说,本人并没有什么成见,只知道你也是一个热心的老会员.
这么说吧,如果那个帖子是2006年世界杯的法国对意大利的那场比赛,那么你就象是齐达内,DBW就象是马特拉济.
另我认为我既然公开做出了这样的处理,也愿意公开接受大家的批评意见.你最后引用那段话,对于我确实不具有"攻击力",如果有人这样"攻击"我,我会对这样的言论提出抗议,并退出与对方相应的辩论--道不同,不相为谋.
最后一段,我认为我还是有必要回复你一下:我确实不生气.为什么呢,第一,我已经35岁了,已经不怎么会生气;第二,我认为受处罚的一方必定是不舒服的,也需要发言出出气;第三,我处罚公不公,是不是值得"可怜"也不是某一个人说了算的,如果大部分人认为我处罚不公,那我就虚心接受并改正--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,我处罚你并没有错,你确实是忍不住先骂人家是"垃圾"了.
其实作为我个人来说,我还是很希望你常来论坛的,如果因为这件小事情就不上论坛了,那么我认为对方双方都是个遗憾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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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7-27 12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中午来终于看到你回帖。
一个巴掌拍不响,什么事情都有个来龙去脉,就是现在法院判案也不是一方全责的问题,所以说公正不公正也同样不是你一个人说了就公正,当然,这是你的论坛,你说了可以算事,可以执行,但不能说明公正不公正。本来我给你hotelmail邮箱发了封信,但是退回来了,里面我说了,我一贯是采用防御性政策的,从来不会先去惹别人。
他的言论是否有攻击性,我想也不能完全照你的理解来,也不能完全照我的理解来,我们应该以公共社会交往习惯和道德来衡量。我认为按照这个标准他的言论避免不了攻击之嫌。
目前hifidiy论坛处理缺乏仲裁和监督机制,总的说来你是老大,你说了就算,要公众来评审显然是不太现实的事情。
另外,年龄不是问题,你看dbw的资料,已经30岁了,呵呵,我也快30的人。作为受处罚的我,没什么必定不舒服,只要你处理的当,我甚至不惜牺牲自己,只要能促进论坛发展,竖立起良好的道德水准,让公正正义得到申张,我从来不怜惜自己。就像我第一次被封,为了不让更多人被误导,我选择牺牲我自己。

说这么多,我不是非要为自己鸣冤,我只是认为,有些人他自己行为就像“垃圾”,长期对人不对事,所以我出来说“垃圾”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客观描述,你把这样的人留下,就给论坛留下了吵架的根,所以我认为还需要对讨论方式加以引导。也许,我说“垃圾”在多数人看来是骂人的话,不过我总希望,“骂”了还是能起到一点作用,你这样一处理,有点点长小人气势的味道,也许我过激了,不过我没有什么恶意,只要dbw用正确方法讨论,那就没问题,也不是要对他有成见,我暂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表达。处理方式上,某位版主可以当时就发言,要求两方就事论事,并表明论坛不欢迎对人不对事的id,这样一来目的达到了,其他网友也逐渐领会了,好处很多的。
好了,我不来论坛也不完全因为这件事情,确实我应该在事业上多下点功夫了,最后祝你愉快,希望过个1,2年回来看到论坛发展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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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7-27 13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对论坛本身来说,没有争论是不正常,缺乏争论,论坛就缺乏生气.但一些超出常规/违反规则的言论,却会对另一部分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.

作为管理者来说,既希望论坛有争论,正所谓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.又希望大家都能遵守规则,对于违反规则的言论者,版主有责任义务,也有权对违规者进行处置.

事实上,怎样划分违规与不违规这条界线,规则具体是什么,不同人会有不同理解.版主也是普通人,执行规则/处理问题有自己的方式,不可能会令所有人都满意,但很多时候却又是不能不进行处理.

日常生活管理经验告诉我(我们),凡是意见不容易统一的东西,比如规则怎么设定等等,是不宜于让所有人公开讨论来决定的,否则越议会越糟.......有些东西适宜民主,有些东西适宜集中.楼上兄台当过网易的版主,不知道你从生活或论坛管理中有没有这方面的体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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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7-27 15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说起来,在网易当版主的时候有这样一个事情。有一个人,直接在讨论中说我是“大傻瓜”,我看到马上给了他顶格处罚,禁言一个月。
不过,网易社区非常大,涉及生活方方面面,版副,版主只是最基层的管理人员,要遵守的条款比普通成员还多。网易的每个板块属于一个区,区又设区长,n个区上面才是社区总管。有一个开放的站务投诉区。
于是,这个人就投诉我了,还在他熟悉的版面纠集了很多熟人,包括另一名版主去帮他。他非常有手段,在公众面前将“大傻瓜”解释为似乎比情侣间还亲切的“猪猪”之类,成了一种标示可爱的爱称。那边禁言过后,只是不能在一个小小的板块发言,而且可以pm,他还称,他非常有热情来帮别人解决问题,由于禁言,他都不得不发短信来回答问题(呵呵,又让别人认为我打击了他的热心)。种种手段,加上一群帮凶,那次事件争得天昏地暗,是我上网有史以来最不愉快的一次。一些别有用心的人,捕风捉影,在投诉区开始了倒台活动。
最后,区长要求我将那个人放出来,于是没过3天那人就出来了,还给我短信说怎么就出来了,我要他公开道歉,他的道歉贴里面居然写的是我要求他怎么说,呵呵,实在是高人。幸好后来社区总管拨乱反正,强调投诉版不是版主倒台工具,事情才告一段落。
之后这个家伙,从来没有来我的板块现实热心,事后半年,自己混成了另外一个板块的版主,真是个人才。
不过,evey coin has tow sides。虽然网易管理版主比较严格,但是好处还是有的,确实可以避免一些版主滥用权力公报私仇的现象。禁言已经是版主最高的权力了,之前还有几次公开警告的机会,版主禁言还必须填写一个表格,包括禁言时间,理由,证据等,这些都会通过一个pm自动发给禁言的人。事隔6,7年,回想起来,这件事情让我迅速成熟起来。如果是现在,我肯定不会给他顶格处罚,肯定不会陷入这样的陷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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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7-27 17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nitta88 于 2007-7-27 12:27 发表
中午来终于看到你回帖。
一个巴掌拍不响,什么事情都有个来龙去脉,就是现在法院判案也不是一方全责的问题,所以说公正不公正也同样不是你一个人说了就公正,当然,这是你的论坛,你说了可以算事,可以执行,但 ...


谢谢你的意见和经验.
网易有很多大论坛,我们这个论坛根本没法比的.
另我的HOTMAIL信箱多时不用了,你可以发到wzy728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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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7-28 01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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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dbw 于 2007-7-28 01:23 发表


哟,换马甲了?

注意素质!你这点弯弯绕的“道理”,要反驳也就小菜一碟。

我只提醒你一点:在这儿玩就要 遵守 这儿的版规,而不是来 解释 这儿的版规,这不该你的身份。


你懂得什么叫遵守,什么叫钻空子么?
至于我是遵守还是在解释,那个你管得了么?
至于素质:
我倒是我一向对满口“素质”的达人心存戒心,不在乎这些人,其实他们之所以强调素质,恰恰因为对自身的社会地位没有安全感。生怕别人不把他当会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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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7-29 12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dbw 于 2007-7-28 01:23 发表


哟,换马甲了?

注意素质!你这点弯弯绕的“道理”,要反驳也就小菜一碟。

我只提醒你一点:在这儿玩就要 遵守 这儿的版规,而不是来 解释 这儿的版规,这不该你的身份。


BURR兄说的没错,你那些个用词,难道不带挑斗性质?难道你就不能好好说话?再这样下去,我看版规会因你而改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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