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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老级 社区贡献 优秀设计 论坛版主

发表于 2011-9-26 23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HIFIDIY论坛规则(2011新版)(2011-9-26)
作者: wzy728
       欢迎您加入中国音响DIY论坛参加交流和讨论,中国音响DIY论坛为公共论坛,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,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:

(一)关于注册的基本要求
       HIFIDIY的用户注册是免费的。
       注册后,论坛系统会自动验证身份,新注册用户需等待2小时左右的验证时间才能发言。
      验证时间过后一定要前往新手报道区发帖领取初始积分,方能在其他版块交流!
       为了避免纠纷和维护论坛纪律,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和头像:
1、我党和我国领导人的姓名及头像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、字号、艺名、笔名;
2、国家机构或ZF部门的名称;
3、与论坛版主之名相近、相仿且容易混淆或带有攻击性的名字;
4、图形、符号名字。
5、不文明、不健康、不道德的名字和头像;
       对违反以上1~4条的注册ID,版主可以禁言处理,管理员可以删除违规ID。

       对违反第5条的注册ID,版主先通知其更改,拒不更改的,可以强制更改或无限期禁言处理。

(二)论坛发贴基本要求(通用部分)
       A.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侵犯国家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利用本站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。
1)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2)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3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4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(社)(会)秩序的;
5)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(色)情)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或参与犯罪的;


      对于违反以上1~5条的,版主可以禁言处理,并删除相关违规帖子,管理员可以删除违规ID

      B.互相尊重,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
1)就事论事,围绕主题文明发言,禁止任何形式的谩骂,诽谤,人身攻击;
2)技术区禁止主题灌水,禁止刷屏灌水,禁止广告/隐性广告,禁止发布未经论坛管理员允许的任何QQ群、大赛及活动
3)对于本站管理和发展的建议或者投诉请发到“建议投诉及版务记录区”
4)尊重知识产权,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或资料时,必须注明“转载”。因转载或侵权而涉及的版权问题由转载或侵权者自行负责。
5)任何个人或者团体、公司不得注册多个用户名(马甲),隐瞒真实身份,参与论坛活动。一旦发现用马甲进行攻击或者自我吹捧、炒作,封马甲处理。屡教不改的个人,封全部ID;对于部分屡教不改的团体及公司将屏蔽其关键词;


(三)关于主题管理
       注册3个月以内新会员犯规,给予一次从轻或减免处罚的机会。
       屡教不改,重复犯规的会员,上报管理层从重处罚。

一、扣分及禁言规范
1、帖子中谈交易或有不文明用词的,一次扣10积分,并通知其个人;扣分后再犯的,禁言处理。禁言期3—7天。
2、帖子中有人身攻击/地域歧视的,一次扣50积分,并通知其个人责令道歉,不道歉的,禁言处理。禁言期7—30天。
3、帖子中回复灌水的,一次扣2分;刷屏灌水的,一次扣50积分,并处禁言7天。
4、帖子中或短信中有破口大骂或言辞卑劣的,处30-90天禁言。
5、广告或虚假/非法广告的主题一律删除,作者禁言。

二、主题管理规范
1、技术区灌水性质或文不对题的主题,移至休闲区或回收站;
2、技术区询价性质主题一律移至互助问答区;
3、技术区发布QQ群主题或未经论坛批准的活动、大赛类主题,移至论坛活动专区,管理员有进一步处理的权力;
4、技术区发布交易主题、广告或在回复内发现病毒链接,广告帖,一律删除,隐性广告直接屏蔽并关闭;
5、技术区不允许发布送东西的主题或内容,一旦发现关闭处理,再犯的,按发布广告处理;
6、技术主题发现交易性质回复超过3个以上,视情况屏蔽相关回复或关闭、移动主题;
7、非技术区发布的不符合本区规定的主题,视内容和情节依次做移动、屏蔽、关闭、删除处理;屡教不改的,并处禁言7天;
8、为保持技术区交流的纯洁性,会员帖子(特别是主题)中有提到品牌,作者或者价格之类非技术性讨论要素的信息,版主有编辑此类内容的权力。


三、奖惩规范
1、优秀主题或回帖每帖加分10积分,威望和贡献值每帖不超过各2点。
3、技术区主题作者可以申请精华,申请“版主推荐”或者申请“高亮”;个人精华主题超过三个,会员可以申请勋章及“技术达人”头衔。
4、精华主题,版主推荐主题,高亮主题的奖励见具体激励方案。
5、非技术区主题奖惩按照本区置顶规则来实施。
6、会员升荣誉会员或贵宾,本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个人实际情况提出申请,或通过版主提出申请,再由管理员决定。
7、注册会员及以上级别会员具有扣分和加分的权力,但评分必须符合评分规范。


四、技术区激励方案:
精华帖必须满足条款H
一级精华除满足条款H外,需同时满足A-G中任意一款;
二级精华除满足条款H外,需同时满足A-G中任意二款;
三级精华除满足条款H外,需同时满足A-G中任意三款。

A= 包含有创新内容
B=制作或设计工艺优秀
C=制作内容介绍图文翔实
D=局部或整体设计优秀
E=理论分析详细
F=原创作品
G=优秀编译文献
H=内容完整,具有普及知识或普遍指导意义

       满足精华帖条款的,可以申请精华;获得精华的,除系统自带精华奖励外,会员还可以申请HD币。
部分不符合精华要求条款H,但是符合F/G及A~E其中一条以上的,会员可以申请“版主推荐”,获得'版主推荐“的会员可以申请HD币。
       符合A-F其中一条的,版主设置高亮后,会员可以申请HD币。
       HD币申请,请符合条件的会员自己到“HIFIDIY HD币统计及VIP专区”发帖申请,具体激励条款请看以下链接:
http://bbs.hifidiy.net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381362

(五)论坛评分规范
       论坛开放评分和评价权力,是为了调动技术区的积极性打击非法广告,为保证一定的公平性,特作出以下规范:
1)休闲区和交易区无特殊情况不得加积分。
2)会员(包括版主)无违规情况,不被扣积分;非法广告人人皆可扣分。
3)不评人情分,报复分。
4) 未完成的帖子或作品,不在顶楼评分,以免产生误导。
5)违规评分,版主有撤销评分的权力,同时通告或警告,情节严重的违规评分会员将被直接降级。

(六)关于灌水/隐性广告
一)灌水、刷屏的认定
1、回复的帖子中存在纯表情、沙发、英文字母(非单词)、用标点符号的回复。
2、同一版面或5分钟内累计超过5个回复主题,且回复无实际内容的视为刷屏灌水。

二)隐性广告的认定:(符合以下一条或多条的)
1、主题帖内容或图片附带主题作者QQ,联系电话或其他网站的网址的。
2、主题帖无技术性内容,主题作者或马甲频繁顶贴。
3、技术区和交易区互相链接的。
4、其他带明显商业炒作手法的主题。

(七)关于交易方面
      详见以下交易区规则链接:
http://bbs.hifidiy.net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10790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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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9-26 23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版规很人性化了 支持论坛的新举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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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老级 社区贡献 优秀设计 论坛版主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9-27 00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试行中,试行时间为20~30天,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改,谢谢大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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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真的很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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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9-27 0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论坛完善各项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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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了...理解中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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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9-27 08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完了,很好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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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9-27 09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错。。蛮人性化的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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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9-27 10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论坛规则改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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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9-27 11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论坛完善各项规定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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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9-27 11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感觉还可以,谢谢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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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9-27 15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回无看到对版主最终....纠缠不清者一律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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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新举措,祝愿论坛越办越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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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新版规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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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论坛新的版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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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明天会更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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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呀 有很大改进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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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至此封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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